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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因
业委会好心端午节发粽子,花了 1.6 万。有人随便问了两句说:是不是可以怀疑有问题。业委会成员出来答了两句大意是:你去好好看管理规约,我们都是按照规约办事。然后还有业委会成员直接贴出了对应的规约截图。我看了规约截图貌似找到一个疑问,然后问了几句大意是:规约说的要先公告后执行,那到底公告了没。然后各种小将就出来进行人身攻击了。于是我就较真一下,发了个书面文件给业委会,要求业委会答复一下,然后业委会就通过公众号答复了。
我的书面文件内容如下:
凯德龙湾第三届业委会:
各位委员好,我是XXXXX业主,姓X,电话XXXX。首先感谢此次的接待,我有以下问题,恳请业委会予以答复。
1. 关于之前2022年3月8日发布的“关于实施凯德龙湾小区2幢地下室结构安全鉴定的公告”,之后的鉴定结果如何,鉴定结果是否公告,如果公告了在何处公告?
2. 关于此次“业委会经过讨论,决定采购一批粽子和香囊作为礼品,从经营性收入开支,共采购 463 份,费用 1.6 万元左右。”的活动,是否公告,如果公告了,在何处公告?如果未公告,或不公告,是否与”凯德龙湾管理规约”第三十二条所描述的不符?
a) 我仔细研读了业委会主任于2022-06-05日11点左右的发言,还有以下的疑:
i.业委会主任的发言中关于此次1.6万元的活动,是否代表业委会?
ii.从该发言是否可以确定,业委会在运用该1.6万元左右的经费时,未事先予以公告?
3. 关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的向拱墅区消防大队投诉处理的问题,是否有最终结果,最终结果是什么?或者还在等拱墅区消防大队的整改意见,对于等待期间,可能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,业委会有何处理?
4. 对于“杭税三稽罚告2021-344号”税务出发,业委会是否处理,处理方式是否公告?
5. 业委会的官方公示、公告渠道是哪里?
所谓的公告是指如”凯德龙湾管理规约”第三十二条所描述”公告”
所谓的公示是指如“凯德龙湾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”第十二条所描述“公示”
6. [email protected] 是否是第三届业委会的官方邮箱?
涉及到的业委会主任的发言如下
我们已注意到近日业主群里发出的不和谐声音。业委会的初衷是多为业主办点实事。线上业主大会是杭州市的发展趋势,不论从节约时间、金钱成本,加强小区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度,还是从提高公信力的角度来说,都优于线下的业主大会,所以目前全市都在推广。由于恰巧碰到端午佳节,在街道相关部门的建议下,业委会向社区报备后采购了一批粽子和香囊作为礼品,共463份,从经营性收入开支,费用1.6万元左右。希望以一次线下业主大会的成本,达到既宣传电子业主卡,又进一步融洽邻里关系的目的。但由于准备时间仓促,业委会人手不够经验不足等原因,在组织志愿者上门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到之处,请见谅。
诚然,小区也有个别业主对于业委会的做法不理解、不支持,但请以平常心对待我们热心的志愿者!他们不求回报、无偿付出,是真正热爱这个小区的人!微信群里出现不和谐声音,有其历史原因,个别业主过于激烈的言辞,已经超出了提出合理建议的范畴。因此,我们按照群规,已将部分违反群规的业主移出群聊。希望个别业主不要再斤斤计较,玩文字游戏并没有意思。同住一个小区,远亲不如近邻,希望都能和谐共处,一起出力把龙湾建设好!龙湾小区好起来了,难道您不受益?
有业主疑异本次费用开支违反了凯德龙湾规约。请问“经营性收益单项使用金额在5万元(含)以下的……公告后执行”,业委会动用1分钱资金也要先公告后执行?对业委会动支加强监督是必要的,这也是龙湾以前血的经验教训,但不论金额大小都要这样操作,也是不切实际的,更不是规约出台的初衷。小区的内部规定,出发点都是为了龙湾健康发展这个目的。2万元以下的正常开支,业委会决议并报社区备案后在半年度的财务报表中一并公示,相关部门是认可的!业委会也将在下一次业主大会上,就2万以下正常日常开支的实施细则再做细化并进行表决。如您仍认为我们的工作有碍于小区发展,或侵害了您的利益的,也可根据相关规定主张自身的权利,对此我们表示遗憾。
需要申明,目前龙湾两个业主群有不同的定位,“龙湾业主-物业联系群”主要用于业主与物业的沟通和交流等日常生活内容,“凯德龙湾业主沟通群”主要用于讨论小区建设和公共事务,希望各位业主能够加以区分正确合理地使用。为此,日后业委会将不再回复与群定位不相关的内容。对无事生非胡搅蛮缠影响小区正常生活氛围,有多名业主投诉的,经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,群主有权将其移出群,请相互转告知悉。
业委会工作虽不容易,但我们始终坚定地相信,公理自在人心!本届业委会亦将不忘初心,继续担当、奉献,为龙湾小区的和谐健康发展,尽心尽力,不负众望。谢谢!
我胡乱总结一下
业委会是好心发粽子,出钱又受累,各位好之为之。
稍微花点钱就要公告,那还不公告满天飞,以后 2 万以下不公告了,要看自己到电子业主卡去看。
另外,对刁民的胡搅蛮缠我表示非常遗憾,同时相关部门做我后盾,你去告我啊。
最后,这里是物业群,不谈小区建设的事,再谈会有人投诉,然后我就顺理成章的踢你。
业委会的回文公告地址如下:
👉对热心业主问询的公开回复
我评价一下大概内容。
第一条回复,正面回答了我的问题,回答的好,事情办的也好。
第二条回复,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,但承认了主任的发言。主任的发言应该是承认了没有事先公告。
第三条回复,正面回答了我的问题,回答的好,事情办的符合流程。
第四条回复,没有正面回答的我的问题,因为没有该文件。
第五条回复,正面回答。
第六条回复,正面回答。
下面我开始胡乱
首先叫我热心业主我不敢当,心不热。
其次,第二条回复,说了一大堆理由,总结下来就是忙。
粽子我拿了,发粽子是好事,顺带推广电子业主卡也无可厚非。1.6 万也不是什么大钱,业委会承认了事前没有公告,流程上有操作失误,我相信大家也都能理解,起码我是会理解的。但一定开始硬凹说的 balabalabala,还截图让人看规约,就有那么一点盛气凌人了。然后我看了规约,问个问题规约的问题,说远了,继续看。
还来了这么依据:
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对前述两种公开形式已有具体、权威的解释,可自行查询。
可能是因为我问问公告公示的问题是有两个关于公告公示的说明,所以业委会也在这第二个问题里面这么来一手。我这样说明是因为和委员沟通的时候,委员问我什么是公告什么是公示,所以指出一下。另外我指出的时候文件名称,到第几条都是指明的。业委会这“相关法律法规”让我自行查询,稍微有那么一点不对仗。
另外,业委会这硬凹的点也不太对,第一次主任说的大意是,每分钱都要公示,麻烦死了。后面变成“公告”是事后的,前后有一些方向上的偏差。
不过我就想问问,“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后执行”,这句话当中的“后”是什么意思?用不用我告诉您自行查询新华字典?
第三条回复中“多处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等障碍物”的整改,不知道是怎么个整改方式,不知道业委会方不方便把发给物业的函,也发出来大家看一下。
第四条回复,“没有收到税务主管部门的书面催缴通知”,那啥函,我想应该是确定有的,小区群里面也发过,不知道是第二届在任的时候收到的,还是社区托管的时候收到的。
不知道第三届上任的时候,有没有所谓的交接,如果有,应该查一下交接,如果没有,看到这样函,不管怎么样应该找一下,找不到也已经知道内容了,是不是应该处理一下。
不过,说实话我赞成业委会的答复,当做不知道,这事情就没有了,拖着不交钱,不知者无罪。
后面两条能是埋了伏笔,业委会都正面答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