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录项目变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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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:本文最后更新于2024-02-23 16:01,文中所关联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,请知悉!

著录项目变更办理流程

申请人(专利权人)变更

官费200 代理费300 合计每个专利500元
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(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)均以变更后的权利人的名字提交。

申请人(专利权人)名称变更

  • 新的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
  • 工商管理部分出具变更合格通知书盖公章
  • 新的申请人盖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

申请人(专利权人)转让变更

  • 转让双方的签字盖章的转让证明文件(合同)
  • 受让方签字盖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

发明人变更

官费 200 代理费 300 合计每个专利 500元

[!caution]+
现阶段对于没有明显合理理由的发明人变更,其变更难度较大,尝试变更前需要做好无法变更成功的心理准备。

  • 全体发明人签字,同时申请人盖章的证明文件
  • 变更证明文件 (模版下载) 该模板可能无法满足证明文件的要求
  • 较为==变态==的变更证明文件要求如下:视为未提出理由1|600 视为未提出理由2|600

代理机构变更

无官费 代理费100 合计每个专利100元

之前有代理机构

  • 专利代理委托书
  • 与之前代理机构的解聘书

之前无代理机构

  • 专利代理委托书

申请人地址变更

无官费 代理费200 合计每个专利200元

  • 说明申请人新地址的签字盖章文件

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日期

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和通知书之日起生效。专利申请权(或专利权)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,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同通知书的发文日。

[!tip]+ 注意
手续合格通知书上还会表明公告时间,公告时间在发文日期之后两个星期左右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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